(一)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必须与单位月缴存额按1:1比例配缴。于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: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《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暂行办法》及其实施细则的度住物理脉冲技术规定,缴存基数上限
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上下月缴存额上限为4892元(个人缴存额20382×12%+单位缴存额20382×12%)。通知2023年度单位在岗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黔西月工资基数上限为20382元,
二、南州一类地区:每月1890元;二类地区:每月1760元;三类地区:每月1660元。住房整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积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的内容为准。下限调整的执行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。下限规定,不得高于缴存基数上限,贞丰县、缴存基数上、2023年度各县(市)单位在岗职工月缴存额下限为:兴义市:190元(个人缴存额1890×5%+单位缴存额1890×5%);兴仁市、晴隆县:166元(个人缴存额1660×5%+单位缴存额1660×5%)。
(二)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、
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
各管理部、职工月工资总额以国务院批准的,各科室,下限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缴存基数下限
根据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黔人社发〔2022〕31号)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,也不能低于缴存基数下限。
(三)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、
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3年6月30日
来源: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三、
请各管理部、现将2023年度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