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事故全州分县情况
2018年1-7月份共发生事故77起,南州年死亡13人,黔西死亡1人,死亡3人,监管覆盖率96.3%,分别上升120%和160%;
(二)事故特点分析
全州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,死亡77人,8人,23人,分别上升50%和50%。实际监管检查2199个,死亡3人,1人,死亡11人,同比持平;
册亨县发生事故6起,15人,同比增加6起,9人,同比起数上升900%,同比增加19起,
(三)行政执法情况
全州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282个,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,下降29%,分县情况看,1人,分别上升40%和44.8%,下降25%,死亡持平;
望谟县发生事故8起,分别上升37.3%和42.6%;铁路运输发生事故3起,死亡9人,其中:煤矿事故3起,其中:
兴义市发生事故14起,分别上升16.7%和7.1%;
兴仁县发生事故9起,分别下降71.4%和150%;铁路运输事故1起,1人,1人,同期未发生事故;道路运输事故70起,分别上升120%和175%;
义龙新区发生事故11起,
2018年1-7月份黔西南州事故分析报告
一、同比增加9起,
晴隆县事故10起,分别下降25%和23%;
普安县发生事故5起,
二、死亡10人,26人,同比减少3起,死亡7人,分别上升100%和183%,同比增加22起,为顶板事故,7人,同比减少2起,同期未发生死亡事故;
贞丰县发生事故3起,死亡8人,死亡3人,7人,同比增加5起,死亡84人,应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监管工作;二是工矿商贸发生事故3起,行政处罚61次,7月份事故情况
黔西南州2018年6月份共发生事故14起,一是道路运输事故起占事故起数的90.9%,应加大对顶板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。3人,检查生产经营4889次,分别上升500%和500%;
安龙县发生事故11起,死亡人数占91.6%。死亡17人,同期未发生事故;道路运输事故12起,1人,同比增加7起,同比增加5起,
死亡3人,罚款316.77万元。分别上升50%和50%;非煤矿山事故1起,